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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10:34:33        访问次数:2647

各单位、各部门:

寒假临近,为做好放假前及假期间的安全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放假前,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要对所属师生通过网课、班级QQ群、微信群等,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主要内容为:

1.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交通、防毒拒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校园贷”、防范传销等与社会联防联控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关注国内外形势,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得参加封建迷信、“黄、赌、毒”及传销等非法活动。

3.加强学生冬季安全知识宣传和外出安全教育。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实验室爆炸泄露、人员聚集踩踏及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因地制宜开展冬季防溺水宣传教育,避免学生因滑冰溺水;注意防范暴雪、低温、冰冻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提醒学生假期外出时,要注意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乘车往返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三无”车,不打“黑出租”,禁止在不安全状态下的早走晚归,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和家长联系。

二、做好离校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责成专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所属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校园水、电、暖、气等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等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做好放假离校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三清两关一杜绝”活动(即清宿舍、清教室、清校园,关电源、关门窗,杜绝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火灾、失盗、毁损等事件。假期间,学校公共场所一律封闭管理,如有特殊需求,需使用单位申请,学院签署意见、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任何人不得借用学校场所举办各类辅导班、培训班等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在人员离校前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在其所属场所张贴印有时间和盖有本单位或部门公章的封条。

三、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安检维修防护工作

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有关部门要做好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园建筑的检查,防止积雪造成房屋坍塌伤及师生;加强校园水电管网的检查和维护,防止因冰冻造成爆裂;对建筑物悬挂的牌匾、广告等临时性物体进行固牢检查,防止因遇大风而脱落造成安全事故。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上报各种安全信息

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值班制度,安排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责任场所区域的巡查工作,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反馈信息,妥善处理遇到的相关事宜,严禁擅离职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值班安排表于1月5日前报送安全工作处办公室(弘正楼221室)。

 

安全工作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