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高校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张家口市就业局申请对象:2024届毕业生中,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本人残疾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烈士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之一者均可申报。以上类别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可重复申报。
河北北方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对象:2023-2024学年认定为河北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本人残疾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烈士家庭子女、孤儿学生之一者均可申报。以上类别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可重复申报。
张家口市就业局求职补贴与河北北方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可重复申报。
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毕业生视为无求职意愿,不得申请并享受求职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张家口市就业局补贴标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元。
河北北方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申请原则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上报。
四、毕业生本人需提供材料
(一)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享受低保家庭低保证复印件(包括首页、家庭成员页及年检页,一式两份);
4.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低保金领取人页与学生本人要在同一户口本上)两份
5.申请补贴当年近期连续三个月银行发放低保金流水账单并加盖银行公章(红章)(一式两份)
6.《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原件(两份);证明中经办人以及联系电话一并填写完整。
7.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8.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社保卡开通银行功能,后期审核通过后,补助金将发放至该卡中。
注:(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加盖民政局低保认证及发放部门的低保专用章(低保证上的章)。(2)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等相关情况不在“低保”行列。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两份);或者父母残疾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残疾人页,学生本人需与残疾人要在同一户口本上,)
4.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5. 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社保卡开通银行功能,后期审核通过后,补助金将发放至该卡中。
6.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开具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要有贫困字样,无贫困字样的证明无效。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以上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要红章原件)
(三)本人系烈士子女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烈士证复印件(两份);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两份);
5.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6. 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社保卡开通银行功能,后期审核通过后,补助金将发放至该卡中。
(四)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未还清贷款学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两份(若合同中借款合同编号、期限、签字、盖章等重要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和有涂改的,需由贷款银行在复印件有疑义处加盖公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必须有签字、银行公章、日期,如合同签字处为打印请在空白处手签贷款人姓名,只提供借款借据凭证,缺少贷款合同复印件的情况,不予以办理)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社保卡开通银行功能,后期审核通过后,补助金将发放至该卡中。
注:(1)申请学生需为未还清贷款学生,如在校期间已经还清贷款,不能申请该补贴。(2)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及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外,办理了其他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出具“尚未还清贷款”证明,并加盖银行公章。
(五)原建档立卡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省内、外原建档立卡毕业生均可申报
1.《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扶贫手册复印件(两份)注意扶贫手册复印清楚、全面;
4.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社保卡开通银行功能,后期审核通过后,补助金将发放至该卡中。
6.河北省内建档立卡学生提供以上材料,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除此以外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加盖公章,和系统查询页加盖公章。
(六)孤儿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只享受校内毕业生求职补贴)
1.《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孤儿学生证明材料(福利院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并加盖公章)
4.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填写相关表格,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公示,报送市就业局审核。
3.就业局再审核后报市财政局。
4.财政局再次审核,按标准下发补贴至最终审核通过的毕业生。
六、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将文件要求传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所在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3.各学院要对申报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材料:
(1)毕业生本人需提供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订好,每人一式二套,并分列两摞)
(2)《附件3:新模板河北北方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入库模板》
(3)《附件4:人员信息》
(4)《附件5: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总表》
(5)《附件6:市本级求职补贴资金明细表模板》
申报材料顺序与入库模板、人员信息、花名册、资金明细表顺序一致。
4.所有申报求职补贴的同学需参看《网上申报流程图(申请端)学生操作部分》(附件7),在河北人社app填报个人信息,否则不能申请求职补贴。
以上信息附件3--附件6 :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2019@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于3月14日前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申报注意事项:
1.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毕业生填写时应当据实填写,“申请类别”只能选择一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意:申请表上本人签字学生本人手签,不能是打印名字。各学院审核时仔细核对,对学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开户行全称、行号、账号认真核对,与纸质一致,申请类别与提交纸质材料一致,确保万无一失,不反复。)
2.学籍证明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跟申请表要核对一致,跟学校需要提供的申请花名册,资金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要核对一致)
4.个人社保卡复印件。(纸质跟申请表要核对一致,跟学校需要提供的申请花名册,资金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要核对一致)
八、整理材料与报送要求:
1.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楚,不可使用扫描件、传真件或照片打印;
2.学生提供相关证件的姓名必须相同,如有不同,需户籍部门开具“确系本人”的证明;
九、特别提示
1.享受补贴的学生在补贴没有发放之前不得停用所报学校的任何信息(联系电话、本人社保卡);
2.如学生在补贴没有发放前停用卡号以及联系方式而造成的后果,学校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所享补贴,后果自行承担。
3.开卡银行全称一栏请填全称(明确到支行,例:建行张家口开发区支行)
4.联系电话填写:能联系本人的手机号码。
张家口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