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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和举办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6 16:34:05        访问次数:9452

 

关于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和

举办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党办字﹝20189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全面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风采,激励当代大学生志存高远、奋发图强、矢志报国,让青春在新时代绽放光彩,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的通知》(冀教资助〔20188号)要求,决定开展我校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和举办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胸怀理想,报效祖国,让青春在新时代闪光”。

(二)起止时间

20186月至10月。

二、活动流程

(一)学院(系、部)初选

各学院(系、部)组织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撰写个人励志事迹材料并进行评选,并安排评选出的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在本学院(系、部)进行主题演讲。根据事迹材料和演讲情况进行遴选。各学院(系、部)至少评选出1-2名励志成才大学生典型和事迹材料上报学生处。

(二)学校复选

学生处对各学院(系、部)报送的优秀大学生励志事迹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评审会议,结合学生的现场表现和事迹材料评选出我校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10名。学校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品。同时,学校将选拔出2名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上报省教育厅。

(三)学校报告会

学校将举办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邀请师生观看汇报演讲(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学校还将通过网站、学报、校内报栏等宣传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的事迹

三、作品要求

作品事迹真实、主题鲜明、不少于2000字;作者本人享受过国家资助,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学习刻苦。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精心安排部署,开展活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本着“积极鼓励、本人自愿”的原则,引导在校学生参与活动,要有重点地组织优秀贫困学生参加学校选拔。结合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此次活动意义,宣传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典型事迹,培养学生感恩国家、立志成才的思想品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上报材料

各学院(系、部)于619日前将初选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名表、励志事迹文稿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学生处(弘正楼514),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至:zjkmczs@aliyun.com材料统一名称为:学院(系、部)名称+励志演讲参赛资料。

附件:“胸怀理想,报效祖国,让青春在新时代闪光”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报名表

党政办公室                          

2018612

附件

“胸怀理想报效祖国让青春在新时代闪光”

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报名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民族

政治面貌

邮箱

指导教师

手机

现就读学校、年级及专业

学历

□专科□本科□研究生

作品题目

个人事迹

简介

作品授权

签字

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及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参赛即视为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组委会对作品拥有使用权。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