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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2019-09-28 11:11:35        访问次数:1135

党政办公室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核标准

为了保障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其能够发挥应有的效果,特制订党政办公室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核标准。

一、考核宗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务求反映学生在岗工作的真实的情况。

二、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秉承奖优惩劣和教书育人的指导思想,发现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考核人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

四、考核对象:全体勤工助学学生。

五、时间节点:每月末考核、期末总核。

六、考核办法:

1.总值班室设置签到表和值班教师意见表,每天值班学生需签到并加注上岗和离岗时间,值班教师在意见表中填写对当天值班室卫生、热水、床上用品清洁程度的评价,每月汇总一次。

2.缺岗一次,记1分;值班教师对当天值班学生表现不满意并提出具体问题的,记1分。

3. 分优、良、差三个等级,85-100分为优,70-85为良,70分以下为差。

七、奖惩措施

期末测评为优的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优先留用下一学期岗位;期末测评为良的由院办提出改进建议,并酌情扣发不超过5%的补助金;期末评价为差的向学生管理部门建议不再为其提供助学岗位,并酌情扣发不低于10%的补助金。

                                           党政办公室

                                            201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