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
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的积极努力下,通过进一步健全资助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我校“奖、贷、助、补、减、免、借”学生资助体系,在资助工作程序、资助档案管理、资助政策宣传、资助信息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化。为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学生资助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北方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均可申报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个人均可申请参加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时间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上报材料截止时间10月15日。
三、评选名额
拟评选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5个,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44人,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的指标分配见附表2。各二级学院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根据本学院在校学生数和学工队伍人数确定。各单位先进个人的申报要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不得突破。
四、评选条件
(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满意度高;
2. 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中学生满意度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致认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准确;
3. 积极开展诚信、感恩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有创新,成效明显;
4. 积极组织、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工作组织有序,督促毕业生还贷工作成绩突出;
5.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材料上报、资格审核工作按时完成;
6. 学费清缴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协助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入了解并掌握学生实际困难;
2.热爱学生资助工作,业务能力强,熟悉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3.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责任感强,能够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数据录入、审核等环节及时、准确;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材料上报、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准确;
4.积极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及诚信教育、贷款毕业生教育活动,不良贷款催缴工作成效显著;
5.对本学院(部门)学生资助工作贡献突出,连续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满一年以上。
五、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各二级学院对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先进集体和推荐先进个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申报情况并将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及《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河北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 经河北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评选出的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
六、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学生资助工作经验,按要求积极申报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先进集体需上报2000字申报材料,先进个人需填写《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以上材料一式二份,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资助科,电子发送至:xszzglzx2019@163.com。
联系人:张玲,18931310604
七、表彰
学校将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8—2019学年)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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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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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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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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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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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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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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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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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年限 |
年 |
从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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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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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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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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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学校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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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二份,学校和学院各一份。
2.请如实填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审核。
附件2: 河北北方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名额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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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
分配名额 |
1 |
基础医学院 |
4 |
2 |
药学系 |
1 |
3 |
医学检验学院 |
2 |
4 |
中医学院 |
3 |
5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3 |
6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 |
7 |
法政学院 |
3 |
8 |
理学院 |
2 |
9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10 |
艺术学院 |
2 |
11 |
演艺学院 |
2 |
12 |
文学院 |
2 |
13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14 |
外国语学院 |
2 |
15 |
农林科技学院 |
3 |
16 |
动物科技学院 |
2 |
17 |
公共体育部 |
1 |
18 |
财务处 |
1 |
19 |
学生处 |
2 |
20 |
研究生 |
1 |
合计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