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0-2021
学年烈士子女、孤儿学生减免学费发放表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了帮助我校烈士子女、孤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北方学院烈士子女、孤儿学生减免学费暂行办法》(校字[2017]161号)文件要求,现进行2020-2021学年烈士子女、孤儿学生统计。请各学院按照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报送材料
1.各学院可参看《2019-2020年度烈士子女、孤儿学生统计表》重新报送《XX学院2020-2021学年烈士子女、孤儿学生减免学费发放表》(附件1)。
2.烈士子女、孤儿学生需报送以下相关材料:书面申请、《河北北方学院烈士子女、孤儿学生登记表》、证明材料(孤儿开具福利院或街道办事处等证明;烈士子女附民政局或烈士证书等证明)
二、减免标准
根据《河北北方学院烈士子女、孤儿学生减免学费暂行办法》(校字〔2017〕161号)文件规定:烈士子女免除本学年全部学费,如本学年学费已上交学校,本次发放金额为学费金额;孤儿学生本科生发放2000元、专科生发放3000元。已享受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三免一助”资助的烈士子女、孤儿学生不再发放此项补助。
三、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务必认真核对发放表中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1.附件1《XX学院2020-2021学年烈士子女、孤儿学生减免学费发放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xszzglzx2019@163.com;2.书面申请、《河北北方学院烈士子女、孤儿学生登记表》、证明材料(孤儿开具福利院或街道办事处等证明;烈士子女附民政局或烈士证书等证明)纸质版一式一份。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18931310604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