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对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的在校学生及时进行资助,依据《河北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24〕153号),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认定,现对本学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且自愿提出申请的1名在校学生进行动态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13-4029476
联系人:张玲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