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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11:15:08        访问次数:8326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评奖评优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字【2017】150号)、《河北北方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字【2017】151号)、《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字【2017】15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完成推荐工作。

2.今年奖学金评定采取网上评选,前期学生工作处已导入学生信息及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军事理论四门课程成绩)。

3.申报名额已根据学院在校生(不包括2020届毕业生及2020级新生)数量按比例分配完成(学院管理员可在系统查看)。学院根据班级人数分配评选名额。

3.网上填报流程:(1)辅导员选择班级参评课程:a、由于部分学院专业选修课存在部分学生不参选的情况,该门成绩不计入。需要辅导员选择参评课程。b、课程选择中默认低于班级人数的课程可不参评(转专业学生的课程根据课程性质选择参评课程)。c、系统在选好课程后会自动计算学生最低分,平均分。

(2)选择参评学生名单,对本年度受过处分、休学、缓考、保留学籍的学生取消其评审资格。

(3)辅导员输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系统可自动排名。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排名按照文件规定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名单。

4.评优名额在同年级同专业内可以互做调整,不得出现跨年级、跨专业调整。

5.学生可通过系统直接查看学生参选课程、课程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情况。

6.学校将对各学院(系、部)上报结果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除取消评优名额外,对有关责任人、院系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工作目标考核中酌情扣分。

二、上报材料说明

1.各学院(系、部)评优情况总结,内容包括评选程序、评选比例、具体做法。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结果(比例为所评学年班级数的10%,注明参加评选班级数)一并上报。特殊情况务必在报告中说明。

2.各学院(系、部)评优推荐结果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3.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在“河北北方学院2019-2020学年获奖学生统计名单”签字,并加盖公章。(系统后台可自动生成)

4. 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学院(系、部)评优情况总结”、“河北北方学院2019-2020学年获奖学生统计名单”报学生处(弘正楼513室),纸质一式一份。

5.评优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