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
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届毕业生中,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本人残疾及残疾人家庭、烈士家庭子女、建档立卡之一者均可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可重复申报。
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分为两个阶段:有求职意向的家庭困难毕业生于毕业学年11月份进行申报;有升学意愿的毕业生,确定是否升学后,可于毕业学年4月份(即2021年4月)确定有就业意愿时进行申报。
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毕业生视为无求职意愿,不得享受求职补贴政策,享受求职补贴的须全额退回。
二、补贴标准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申请原则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上报。
四、毕业生本人需提供材料
(一)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享受低保家庭低保证复印件(包括首页、家庭成员页以及享受低保时间页)(一式两份);
4.家庭成员户口页、近三个月流水(一式两份)
5.《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原件(两份);
6.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7.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
注:(1)若学生与低保人不在同一户口页需提供其它佐证材料。
(2)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等相关情况不在“低保”行列。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原件两份,由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政府(办公室)盖章确认。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两份);或者父母残疾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残疾人页)
4.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5.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
(三)本人系烈士子女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两份);
5.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两份);
6.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7.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
(四)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两份);
具体要求:
(1)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合同必须有签字、银行公章、日期。(只提供业务收费、电汇、借款借据凭证和代收学杂费凭证,缺少贷款合同复印件的情况,不予以办理)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5.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
(五)建档立卡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建档立卡学生只限河北籍毕业生申报
1.《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扶贫手册复印件(两份);
4.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及毕业生本人页)(两份);
6.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两份);
7.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并写上本人姓名(两份)。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填写相关表格,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审核,公示后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公示,报送市就业局审核。
3.就业局再审核后报市财政局。
4.财政局再次审核,按标准下发补贴至最终审核通过的毕业生。
六、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将文件要求传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所在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3.各学院要对申报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请于4月17日前将:
(1)毕业生本人需提供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订好,每人一式二套)
(2)《附件3:XX学院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2019@163.com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附件4:求职入库模板》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2019@163.com
七、整理材料与报送要求
1.所在复印件必须清楚,不可使用扫描件、传真件或照片打印;
2.学生提供相关证件的姓名必须相同,如有不同,需户籍部门开具“确系本人”的证明;
3.专接本学生在专科毕业时已享受过求职补贴政策,本科毕业时不能再次申请。
八、特别提示
1.享受补贴的学生在补贴没有发放之前不得停用所报学校的任何信息(联系电话、本人银行卡);
2.如学生在补贴没有发放前停用卡号以及联系方式而造成的后果,学校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所享补贴,后果自行承担。
3.《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中本人银行卡账号一栏必须填:学校发放的建行卡号。
4.开卡银行全称一栏请填:建行张家口开发区支行
5.行号一栏请填写:105138000098
6.联系电话填写:能联系本人的手机号码。
附: 1《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wl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10409/20210409171977937793.docx
2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
3《XX学院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