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关于
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根据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学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严格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字【2017】150号)、《河北北方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字【2017】151号)、《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字【2017】15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完成推荐工作。
2.校内奖学金评定通过“河北北方学院学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学生管理平台)评选,前期学生工作处已导入学生信息及学生2020-2021学年成绩(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
3.申报名额根据学院在校生(不包括2021届毕业生、2021级新生及专接本学生)人数及班级数量按比例产生,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评选。
4.填报流程:
(1)确定班级参评课程:a、系统默认所有导入的课程成绩均计入评选范围。b、部分学院专业选修课存在部分学生不参选的情况,此类课程可不参评。
(2)确定参评学生名单。对2020-2021学年受过处分、休学、缓考、保留学籍的学生取消其评审资格。
(3)确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根据《河北北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字【2017】150号)对本班学生2020-2021学年表现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填报学生管理平台。
(4)确定获奖学生推荐名单。班级评审小组召开会议,对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进行评议、审核。根据综合测评排名确定本班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推荐名单,在本班公示3日后,报学院(系、部)评审小组审核,学院(系、部)审核、公示后将结果填入学生管理平台,报学生处审核。
(5)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班级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申报先进班集体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系、部),学院(系、部)评审小组审核、评议,确定本学院(系、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公示后将结果填入学生管理平台,报学生处审核。
5.评优名额在同年级同专业内可以互做调整,不得出现跨年级、跨专业调整。
6.学生可通过系统直接查看学生参选课程、课程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情况。
7.学校将对各学院(系、部)上报结果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除取消评优名额外,对有关责任人、学院(系、部)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工作目标考核中酌情扣分。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系、部)于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1.评优情况总结(包括评选程序、评选比例、具体做法。)。
2.“河北北方学院2020-2021学年获奖学生统计名单”(系统导出)。
3.“2021-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名单”(系统导出)。
要求:
1.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一式一份,过期不候。
2.各学院(系、部)评优推荐结果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河北北方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