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
2021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与《河北北方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系、部)推荐、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 “河北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批准,我校评选出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790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4029182 4029123
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8日
公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