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
2014—2015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5〕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评选条件(见附件)。
二、名额分配: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名额是:三好学生31名、优秀学生干部9名、先进班集体4个。按各学院(系)学生数测算,名额分配为:
1.三好、优干名额:
基础医学院:三好3名、优干1名,
医学检验学院:三好2名,
中医学院:三好1名,优干1名,
文学院:三好2名,
理学院:三好2名,
外语学院:三好2名,
经管学院:三好2名、优干1名,
法政学院:三好2名、优干1名,
信息工程学院:三好3名、优干1名,
艺术学院:三好1名,优干1名,
农林科技学院:三好4名、优干1名,
动物科技学院:三好2名、优干1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三好2名、优干1名,
第二临床医学院:三好1名,
第三临床医学院:三好1名,
药学系:三好1名。
2.先进班集体名额:每个学院(系)向学校推荐1个候选先进班集体(本专科自定),由学校组织评委会评定,结果报省教育厅。
三、上报时间:各学院务必于2015年3月18日前将公示后的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弘正大楼51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联系电话:4029436 ,18931316631
联系人:赵秋振
四、上报材料:
1.评审表(附件3-4)一式两份(word格式正反面打印,不得手写,院系意见要详细填写);
2.汇总后名册(附件5-7)、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各一份(1000字左右,注明带班辅导员),
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