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决定继续开展学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1.学生校外打工者;
2.学生校外住宿、夜不归宿、晚归者;
3.经常与社会不良人员来往者;
4.学生存放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者;
5.学生私拉电线、违章违规使用危险电器和酒精炉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者;
6.考试成绩急剧下降者;
7.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
8.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者;
9.同学之间有矛盾纠纷、打架倾向者;
10.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本人有精神病史者;
11.学生有心理和行为异常者;
12.学生有单恋、失恋等个人情感问题者;
13.其他有异常情况者。
二、排查方式
1.日巡查:辅导员根据班级安全员、学生干部汇报情况和自己掌握情况安排巡查,做到巡查有重点,每日一查。
2.周检查:每周学院(系、部)将辅导员反映问题进行汇总,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未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有针对性的组织检查、落实。
3.月排查:每月由学院(系、部)组织,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季度总结:每三个月由各学院(系、部)对本单位学生安全工作进行季度总结,总结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部)进行学生安全状况通报。
三、整改、建立台账和报告
1.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根据职责划分进行整改。属于本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妥善处置;本身职责范围外的,要及时通知责任部门;需要学生处协调的,要及时申请。
2.建立台帐:实施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动态管理。各学院(系、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销号”整改,整改责任人跟踪问责,直到安全隐患完全消除方可销号,做到每事一账。
3.报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做到每事一报。
四、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学院(系、部)从5月10-19日,利用十天时间,对排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建立台账。在排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特殊情况可以上报学生处。5月20日,各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形成汇总材料报学生处,只报附件1(电子发邮箱zjkmczs@aliyun.com)。
第二阶段:学生处、后勤宿管部、保卫处联合大检查阶段。从5月23-27日,学校将组织三部门领导、相关学院的主管书记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各学院(系、部)的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到位、台账建立是否规范、隐患处理是否有力、工作落实是否扎实。抽查结果将进行全校通报并记入2016年学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1:学生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处
2016年5月10日
附件1: 学生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学院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隐患极可能 引发的后果 |
防范、整改措施或建议 |
责任人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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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主管领导签字: 安全隐患发现人签字:
附件2: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学院: 时间: 年 月 日
排查整改责任人(辅导员):
事 项 |
事件具体情况 (涉及学生班级、宿舍、姓名) |
排查整改 责任人 |
整改 时限 |
整改方式 及结果 |
备注 |
1.学生校外打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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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校外住宿、 夜不归宿、晚归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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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常与社会不良人员 来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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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存放管制刀具和 其他危险物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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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私拉电线、违章违规使用危险电器和酒精炉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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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试成绩急剧下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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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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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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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同学之间有矛盾纠纷、打架倾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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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本人有精神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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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生有心理和行为 异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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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生有单恋、失恋等 个人情感问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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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有异常情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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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责任人:
总责任人(主管学院、系、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