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6〕3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在我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同时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三)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就读期间已享受国家有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同类资助政策。
二、资助内容
(一)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我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资助时限,一般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国家和省政策有变化时,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资助程序
(一)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申请一次。学生在秋季入学时需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二)二级学院(系)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并填报《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认表》连同上述材料报学生处。
四、资助标准
(一)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暂定如下:专科学费5O00元,本科学费 4000元,住宿费800元,教科书费5O0元。
(二)我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暂定如下:本、专科学生每学年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住宿费600元,教科书费5O0元。省财政拨款不足的部分由学校事业收入提取资助经费弥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做好宣传工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出台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举措,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系)要通过班会、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使每位学生了解资助政策、熟悉办理程序。
(二)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系)要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学习河北省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要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审核、确认、汇总统计和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受助学生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三)材料上报
请于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科:
1.学生本人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2.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二份复印件;3. 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二份复印件;4.《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认表》(见附件2)。附件2电子版请发邮箱:zjkmczs@aliyun.com
附件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wl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928/20160928144267136713.xls
2.《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认表》/wl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928/20160928144288358835.xlsx
学生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