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党政班子重视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督促。每学期能够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生工作;
2.认真贯彻学生工作“六化”理念,思路清晰,机制完善,运行规范,效果良好;
3.能够认真落实“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效果良好;
4.重视对辅导员的日常管理,有制度、有检查。辅导员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
5.学生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每学期能够在完成学校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开展一定的特色活动,效果良好;
6.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7.一学年内没有出现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8.本部门学工系统全体人员坚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在师生中有良好声誉,无违规违纪等问题发生。
(二)优秀辅导员
1.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
2.掌握并灵活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威望。
二.评选程序
(一)先进集体
1.院(系、部)对本年工作进行总结。
2.提交院(系、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上报学生工作部。
3.各学院(系、部)工作汇报。学生工作部组建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各学院(系、部)汇报进行现场评议。
4.学生处对照年初工作要点,对各学院工作进行审核,结合各职能部门评议结果,按分数高低确定先进集体推荐单位。
5.校园公示3天(不含节假日),公示无异议确定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
1.个人申报。
2.院系初评。各院系(部)成立由院系领导牵头的申报与初评小组,组织优秀辅导员的申报、初评工作。
3.学校审定。学校成立2016年优秀辅导员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最终审定
4.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评和最终评审结果分别由院系、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不含节假日)。
三.评选范围、比例、说明
(一)先进集体
十五个二级学院(系、部)评选学生工作先进集体5名;一、二、三临床评选学生工作先进集体1名。共计6名。
(二)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本年度在学生工作岗位工作的党团组织领导(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科长、分团委书记)、专兼职辅导员、生活辅导员、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
2.评选比例:
按本单位学生工作队伍人数的20%评选。
3.评选说明:
学生工作系统内部调动不超过半年的在调出单位参加评选,超过半年的在调入单位参加评选。
所带学生发生严重事件或在学生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评选中出现工作失职人员取消评优资格。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评选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争当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严格执行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程序,防止降格以求、轮流“坐庄”现象;评选过程中要采取自评、互评、师生评议等多种办法,保证评选质量。
3.善于总结。各学院系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对本部门一年来的学生工作进行对标梳理,查缺补漏,并写出书面材料。被推荐人员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在辅导员论坛上作典型发言。
4.院系完成优秀辅导员初评后,将评优总结(参评人数、组织评选过程、评选结果)、拟推荐人员的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和申报表各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评优总结和拟推荐人员工作总结电子文本以学院为单位同时发送至:byxscxinli@ 163.com,文件名为XX学院评选2016年优秀辅导员名单。
5.学校将对二级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定,重点核查上报人员的履职情况(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工作效果和师生反映等方面),其中对辅导员班情熟知的调查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对不符合评优条件者一票否决。
五.时间安排
2017年1月11日前,各院系完成先进工作者的申报与初评,初评结果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贾东立,电话:18931316596。
六.表彰
1.先进集体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先进个人
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同志授予河北北方学院优秀辅导员称号并予以奖励。
附:河北北方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二O一七年一月四日
河北北方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姓名 |
|
所在单位 |
|
担(兼)任职务 |
|
||||||
性别 |
|
政治 面貌 |
|
从事本职 工作年限 |
|
||||||
带班辅导员 所带班级 |
|
是否获得2013-2014学年 先进班集体 |
|
||||||||
主要工作业绩(附个人总结2000字)
|
|||||||||||
所带班级民主评议情况(不带班的由评议小组填写) |
|||||||||||
二级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