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为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形势与任务的要求,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向党委提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三、负责组织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教育,加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和诚实守信教育及其他日常教育。
四、负责学生的校风、学风、院风、班风教育。
五、组织协调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工作。
六、会同宣传部等部门搞好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七、主管学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促进辅导员素质的提高,认真开展对辅导员的考评工作。
八、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规律,组织经验交流,做好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拟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录取及新生入学等工作。
二、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三、负责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各类评优的审核、表彰工作。
四、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五、负责学生管理条例与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
六、负责辅导员队伍的业务培训、理论学习、考察、培养、总结提高、学术交流和评选先进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档案转交接工作。
八、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的事实、依据查证及审核处理备案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学生工作部(处)长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工部(处)职责,负责学工部(处)日常工作。协助分管校领导组织召开全校学生工作例会,主持召开部(处)务会和工作例会,传达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研究确定学校学生工作任务目标。
二、根据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主持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和总结全校学生工作。及时向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请示工作。
三、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学工(部)处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四、关心学生工作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总体负责检查、考核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并就有关重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校领导汇报。
五、帮助指导各院(系)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工作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学生工作的指示,研究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学生工作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签发学工部(处)各科室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
七、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工作,当好助手并对处长负责。
二、对主管科室实行目标管理,定量考核。对主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业务考核和综合评价。
三、熟悉主管科室业务工作,对主管科室的岗位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严格审核科室工作计划,必要时能顶岗工作。
四、负责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的提高。
五、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学生及学院(系)基层单位的意见,对主管科室业务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改革建议,做好处长的参谋。
六、参加处长办公会、处务会及有关学生工作会议,对主管工作提出意见。
七、做好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部(处)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
1.学生工作部(处)文件审核、付印、保管。
2.学生工作部(处)会务安排。
3.学生工作部(处)职工考勤、考核。
4.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处经费预算、经费管理和经费决算工作。
5.组织实施学工系统的年度考核、评优及总结表彰以及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6.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建设、维护。
7.学生工作部(处)印章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本专科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及处理。
2.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咨询和服务,妥善处理学生日常事务。
5.做好校内各项奖学金的评选、审核及发放工作。
6.协助公寓做好学生文明宿舍的创建、安全文明检查及宿舍管理工作。
7.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网络舆情监控及信息反馈工作。
8.协调学生医疗保险的办理和赔付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思想教育科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人文素质教育、文明守纪教育、诚信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项教育活动;开展网络教育,拓展网络教育平台。
3.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
4.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优推荐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资助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定学生资助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做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审批及发放工作。
4.做好勤工助学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5.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办、贷后管理及偿还工作。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核实及上报工作。
7.做好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8.负责毕业生求职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
9.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
10.办理省资助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招生就业科工作职责
1.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申报。
2.学校招生、就业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编制和发布《招生简章》等资料。
4.招生录取工作。
5.学校招生底册的整理、归档。
6.招生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撰写和发布《河北北方学院年度招生分析报告》。
7.组织、协调迎新工作和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8.国家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宣传。
9. 制定学校就业工作规章制度。
10.学校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和上报。
12.毕业生报到证打印和派遣。
13.“河北北方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委员会”的指导工作。
14.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和分析。
15.组织和开展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16.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月报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与思想教育科合署办公)工作职责:
1.规范心理发展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
2.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完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不定期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向相关学院发送《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反馈函》。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定期筛查,进行数据分析和重点学生回访工作,建立重点关注学生信息库,撰写校、院、学生三级心理测评报告。
5.建立完善学生心理档案。
6.加强心理咨询室的软硬件建设,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咨询记录及资料保存工作。
7.不定期组织团体心理辅导、朋辈辅导及心理素质拓展。
8.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心理咨询的资料收集和个案研讨及分析工作。
9.不定期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工作干部、心理辅导员、学生心理委员及学生干部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
10.搭建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方法。
11.指导学校心理协会和各学院分协会,开展朋辈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七、创新创业实践指导中心(与招生就业科合署办公)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2.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3.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信息平台。
4.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
5.开通在线咨询,为大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
6.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全方位服务。
7.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就业指导中心(与学生处合署办公)工作职责:
1.就业市场开拓和优秀就业基地建设工作。
2.组织校园招聘会。
3.应届毕业生档案的审核、寄送、补办和查询。
4.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审批工作。